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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2, 2024 05:56 AM

温馨提示

目前美国的投资移民产品均为Employee-based高风险PE产品,本身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请大家理性考虑该产品。由于该产品受美国两党轮替政治影响较大,本指南可能无法根据实时变化进行调整。

美国投资移民法案历史

首先,我希望大家从现有的美国投资移民法案的历史开始来思考这个产品,它究竟是怎么诞生的?以及诞生后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一个极其普通的开始(1990~1993)

1990年,为了给美国经济吸引外资,刺激经济发展和创造就业,美国国会设立了EB-5法案。当时法案规定,每年拨出10000个名额,外国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美国境内的某个项目中,创造出10个直接的就业机会,就可以获得两年期有条件绿卡,符合条件后可以转为永久绿卡。到了1993年国会设立“区域中心移民方案”。该方案将原来的“创造十个直接就业机会”放宽到了“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扩大了投资方向和方式,使之更加灵活和变通。

长达多年的沉默(1993~2008)

然而,美国的政治选举往往是左右国家政策的决定性因素,全美两大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对EB-5在意见上并非一致。民主党人克林顿担任美国总统期间,1997年,民主党人威廉·杰斐逊·克林顿(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上台,区域中心移民方案一度停止受理。即使在2002年恢复,也进入长期的不温不火的状态,2005年全美I-526申请才只有300份,I-526批准率超过50%,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但由于当时人们对EB-5项目的经验积累和运作能力尚且缺乏,因此大部分投资者仍然对此十分谨慎。几乎全美都以为这个移民项目都要黄掉的时候,转机终于来了。

爆发阶段(2008~2017)

2009年,美国 次贷危机(Subprime mortgage crisis)爆发,严峻的经济形势使美国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来刺激实体经济。为摆脱困局,民主党积极地实施并发扬了区域中心法案。申请的人数和机构开始进入井喷状态,尤其是随着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整整8年时间,高净值人群数量急剧增长。大量富人出于身份和财产的安全选择移民美国,EB-5的中国投资者开始增加。由于次贷危机带给美国经济的冲击影响太大,全美很多落后地区急需各类资金来实现经济发展,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放宽要求直接让很多中国投资者进入EB-5项目。而在2012年,奥巴马总统(Barack Hussein Obama II)再次表决延续EB-5区域中心临时法,大力支持区域中心建,打破了民主党人“EB-5杀手”的称号。而在这个阶段,EB-5的资金审查一直都是放在一个及其次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次贷危机早起的阶段,当时甚至还出现允许现钞资金进入项目的情况。截止2018年,来自中国大陆的I-526申请居然占比高达40%。EB-5正式成为中国投资移民市场上投资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投资移民产品。

迅速冷却(2017~2022)

2017年1月,共和党成员唐纳德·約翰·特朗普(Donald John Trump)正式成为美国第45任总统,上台后开启了中美贸易战的序章,中美关系迅速遇冷。而EB-5投资移民项目迅速成为一个“出气筒”,不仅开始彻查过去在北美购买房地产和投资移民客户的资金来源而且将很多政治因素开始被纳入考核比如身份KYC以及禁止中国共产党员进入项目。到了2020年,伴随着整个产品根本不可能的排期(最高可能有14年)以及极其变态的反洗钱政策导致了整个产品迅速遇冷。新冠疫情的爆发也使得大量风险投资项资金链迅速断裂,成为很多中国投资者的噩梦。

重新起步(2022~)

2021年6月老法案未能搭车国会预算案导致法案失效,EB-5暂停,2022年5月15号新法案生效,由于加入了预留签证,以及排期表显示无排期,导致EB-5再次成为一个可投资产品。但是由于之前政策的多变以及中美关系的不确定性,很多中国投资者开始陷入犹豫。

现有美国投资移民政策简介

请大家注意,目前美国的投资移民政策一共有8大类,分别是家庭绿卡、职业移民绿卡、特殊移民绿卡、政治庇护和难民绿卡、受迫害者、被持有美国公民或者绿卡家庭暴力的受难人、其他绿卡种类、落户绿卡。但是很多并不是投资移民,其中只有职业移民绿卡分类中的第五优先类别EB-5(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以及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移民)能够称为传统市场观念上的投资移民,说白了就是扔钱能有机会过的的模式。而其他的移民方式和种类基本都是需要依靠家庭出生、工作以及极高的学历要求才能满足,对于很多高净值投资者来讲是一件极其不现实的东西。但是,我们的攻略指南全部是围绕EB-5进行编写,因为现有情况下,EB-5是目前市场上销售最为广泛的投资移民产品,我们希望很多投资者能够借此来深入认识这个产品。纵观整个美国的投资移民市场你会发现,只有EB-5才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移民产品

为什么选择EB-5投资移民?

任何一个投资移民产品其实都有实效性,因此大家必须根据横向和纵向的对比才可以明白为什么很多高净值额投资者仍然选择EB-5投资移民。尽管目前EB-5已经从市面上的主流投资移民产品中退出了,但是如果要投资移民美国这仍然是目前最快捷、最合规、最安全、最稳妥的方案,尤其是对一些学历很难达标、本身精力又十分有限无法在美国长期居住和工作的投资者,EB-5可以说是一个首选。确实,整个产品在如今整个情况下已经暴露出了很多缺点,但是这仍然是很多投资者唯一的的选择。

相对较低的投资门槛

目前现有的八大类美国投资移民政策中,基本上都必须具备一些很多高净值投资者根本无法达到的水平,比如在美国有亲属、通过工作抽H1B,拥有超高的学历或者在某个领域拥有极高的荣誉等。对于大部分高净值投资者来讲,他们能达标的东西只有钱。而EB-5在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等方面均没有强制行要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个低门槛的产品。所谓相对较低,是因为比起EB-1C或者EB1-A这类需要较为深厚的学历以及资历背景的投资,EB-5的受众群体相对较为广泛。

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

很多人抱怨一件事情,那就是美国投资移民非常昂贵。但是我明确告诉大家真的不贵。美国的投资移民可以说是我见过最为便宜的投资移民产品,放眼G7国家,你会发现美国的EB-5在投资金额上并不贵,最低也就80万美元,北上广的投资者卖一套房就好了。相比其他英语发达国家的“天价”移民,美国人的价格可谓是非常“良心”。
产品
EB-5-Visa
QIIP(加拿大魁省移民)
188C
Tier 1
GIP(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
新西兰投资移民(投资移民2类)
国家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英国
新加坡
新西兰
投资要求
TEA地区目前为80万美元,非TEA地区目前为108万美元
向加拿大政府指定并担保的基金投资80万加币,五年后无息返本
澳洲188类商业创新和投资临居签证五类里的第三类。该签证的核心在于申请人需要有500万澳元合法所得的净资产,并能投资到澳大利亚核准投资项目中。
提供持有至少200万英镑可投资资金的证据。这些资金应该可以转移到英国并在英国投资。
具备丰富营商经历 ,并有意通过新加坡拓展国际业务的企业创始人,可通过《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申办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其投资本2亿新币。
投资150万新西兰元投资于新西兰债券或新西兰实业公司股权不少于4年,4年投资期的最后3年内每年至少有146天在新西兰,4年投资结束后将颁发永久绿卡,不需再坐移民监。
投资表标的性质
基金
基金
指定资产组合
指定资产组合
满足条件的任意资产
股权和债权
初始投资数额
80万美元
200万加元
500万奥币
200万英镑
2亿新币
500万新西兰元起

EB-5产品简介

产品定性

EB-5 Immigrant Investor Visa Program,如果从英文的全称来看,很多人以为整个产品是一个USCIS的一个普通的投资移民项目,但是情况却恰恰相反,其实EB-5是一个高门槛、高风险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你没有看错,整个EB-5投资其实是一个标准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而不是房产或者由国家或者政府主导的定向投资。这意味着,投资者的资金风险是直接暴露在高风险的市场环境中,项目方可以破产、不还款或者直接因为市场风险让投资者损失所有资金拿不到绿卡。这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投资者在投资前都是必须知晓的。而整个EB-5产品实际上就是将投资者资金以私募股权基金的模式投入某个特定的非公开募集的项目来产生就业,最后只要就业人数达标后即可给投资者绿卡的私募基金产品。并不是传统的国债或者捐款投资移民项目,也不是房地产投资移民(尽管有时候投资的是固定资产)。只是这个私募股权基金产品附带了一个获得美国绿卡的附加条件。

产品结构

而对于该产品的产品结构,全网并没有一个非常好的中文解释。目前我们的解释选自一份英文的说明可能更加清晰。由于全中文网站的资料中并没有一份非常完整的指南,因此对此的解释其实非常模糊。所以我们把参与方和相互之间的结构拆分出来给大家进行分析。

项目参与各方

首先是项目参与各方的解说,希望通过中文的翻译让大家更为清晰地了解整个项目的各方究竟在担负什么样子的指责。通常来讲,EB-5投资的几个最重要的参与方如下:项目发起方(Project sponsor):说白了就是项目的发起人,主要负责EB-5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团队,就业机会的创造也是由他们负责。股权发起人(Equity sponsor):其实这个并没有中文翻译,但是股权发起人(Equity sponsor)一般就是项目发起方(Project sponsor),通常负责项目早期的股本募集。区域中心发起方(Regional center sponsor):负责发起某个区域中心项目并且辅助完成区域中心的评估。
EB-5资金管理方(EB-5 fund manager):监管整个项目的资金的运作,防止挪用和腐败。
项目管理顾问(Project advisors):负责给项目的运作提供相关建议。但是这里面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投资者以什么角色参与整个项目?我们要引入一个概念,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没错,所有的EB-5投资者都是以有限合伙(LP)的模式进入项目的。这意味着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项目的控制力其实是十分有限的,这也为后面很多投资者维权如此困难,即使委托律师寻找证据也很难找到充分的证据。即使有监管,但是由于时间上的迟滞性,无法在第一时间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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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现有的EB-5的项目按照投资区域可以分为以间接投资(Indirect Investment)为投资方式的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和以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ment )项目。这两类项目都享有相同的EB-5基本要求:投资必须注入创造就业的新商业企业(NCE)中。两者的根本差异在于对于就业的计算:是否与区域中心相关联和间接就业机会。
众所周知,创造就业是所有的EB-5成功的必要条件,直投项目虽然没有排期,只能计算直接创造的就业,这对于直投客户来讲是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

区域中心和直投的区别

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这里有一个表格,可以让大家深刻认识到两者之前的区别。
EB-5区域中心项目
实际应用
EB-5直投项目
实际应用
与一 个区域中心相关联
受区域中心法案到日影响
无需与区域中心相关联
不受区域中心法案到期日影响(EB-5 直投是永久性法案)
国会议员和USCIS针对区域中心法案提出了立法改革和监管改 革
不受专门针对区域中心法案的更改的影响,但是受到针对于EB-5直投项目和区域中心项目共有特征的变革的影响: 如最低投资金额、目标就业区定义等
必须递交和收到区域中心申 请批准函(I-924)或者在递交投 资人的I-526申请前与一个已经获批的区域中心相关联
在递交投资人的I-526申请之前不需要 向USCIS递交任何相关申请或者从USCIS获 得任何预先批准.
在递交投资人申请之前可以递交I-924申请从USCIS处获得项目预批准
在递交投资人申请之前没有任何方式 可以从USCIS处获得项目预批准
可以申请并拥有有着成功案例的区域中心并获得运营承诺
可以避免与区域中心申请相关的任何费用
区域中心可以给项目在招募 和筛选投资人方面提供显著帮 助,并提供投资监管和报告的服 务(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更少的招募和审核投资人以及管理 EB-5投资的基础工作
一个投资人的申请,除了依 赖于投资项目的成功,还取决于 区域中心与项目的结构设计和区 域中心法案的持续授权
投资人的申请只与所投资项目的问题和变化相关,不需要考虑区域中心或区域中心法案的问题和变化
每年1000张EB-5签证中至少有3000张额外保留给区域中心的 投资人(但在现实中,区域中心 的投资人占据了每年签证的绝大 多数)
没有特别保留的签证配额(但是每年直投项目都没有达到1000张签证的上限,所以在实际中区域中心签证配额不是一个限制因素)
可以运用经济影响分析来计 算和确认所创造的就业,经济学 家计算出来的就业不需要提供直 接就业所要求的证据,通常是通 过证明经济模型输入(例如花费 或者收入)而不是出具工资单记 录来进行证明。
只能计入能够通过工资单记录证明的 直接就业数目,必须证明所有就业是符 合法规要求的(全职的永久的合法美国 工作者职位)并且是由EB-5投资的新商业企业所雇佣的
由于区域中心能够计入与E 投资的新商业企业(NCE)相关 的间接就业,例如与B-5在NCE 中投资相关但是是在NCE之外所 创造的就业,所以投资和就业创 造不仅限于单一企业,故,区域中心投资能够: 1. 将就业创造企业(JCE) NCE分离,EB-5投资人对一个自身没有任何雇员,或控制就业创造企业(JCE)的实体进行权益投资,不过他们的投资行为(借贷或权益)给帮助就业创造企业的 业务运作 2. 能有涉及多个实体的结构, 因为就业创造,乃至于投资可以 超出NCE的范围 3. 能有包含借贷关系的结构, 因为借贷关系不是存在于NCE与 EB-5投资人之间 4. 能计入相对大量的就业,因 为投资和就业通过多个实体,经 济乘数不区分兼职和全职工作, 并且经济分析能够计入花费和供 应链的影响 5. 基于较大的就业创造基数, 能够招募相对较多的EB-5投资
投资和就业创造仅限于单-企业 (一个实体或者一个实体及其全权拥有的子公司),由于直投只能计入EB-5 投资的新商业企业(NCE)的直接就业, 因此,直投投资必须: 1. 不能将就业创造企业(JCE)与NCE中 分离(EB-5投资者必须入股该就业创造 实体,并且具有管理或决策权) 2. 不能有涉及多个实体的结构(任何在 NCE之外的EB-5资金都不能被计入就业创 造,因为只有NCE才能计算就业) 3. 不能有包含借贷关系的结构(EB-5资 金只能做股权投入进入NCE结构中的唯 一实体) 4. 只能计入相对小量的就业,只有在 EB-5投资人投资的NCE内直接创造的永久的新的全职职位才能作为合格就业进行递交。 5. 基于有限的就业创造基数,能够招募相对较少的EB-5投资。

TEA极具争议的认定

所谓TEA就是目标就业区域(Targeted Employment Area),人口低于2万的低密度区或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150%的低就业区,在此区域进行投资的EB-5项目投资金额可以放宽到80万美金。 即我们通常所说的80万美元美国EB-5投资移民。TEA有两种:农业地区和高失业地区。从各个国家的发展状况来看城市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因为不管哪种企业大都会选择市里。在美国也是这样,为了鼓励人们去农村发展所以制定了优惠条件――投资只需一般价格。那样的被判定为农业地区呢?就是不在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认定的城市统计区内的地区,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称得上是高失业地区呢?要符合这两个条件:
  • 一是失业率不低于美国全国平均水平150%的地区;
  • 二是同时必须是美国人口普查中的具有20000以上人口的城镇地区。所以现在市场上大多数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尤其是纯建筑类EB-5项目都选择了在这个TEA地区来完成。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许多地处大都会、繁华中心区的EB-5项目,已经不再享有TEA的资格,所以一些与大中心紧挨的地区,符合EB-5新议案关于TEA地区变革要求的优质项目,将成为投资移民的新宠,引发投资人的疯抢。因此TEA的认定规则也是导致EB-5行业内部矛盾的焦点,因此诞生了乡村派和城市派,双方利益不同,矛盾存在已久,也导致了多次EB-5项目停摆,最终导致法案终止。2022年新法案通过也是双方再TEA认定上达成妥协的结果。

项目投资流程

EB-5投资移民的整个过程极其繁杂,中间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为了能够让大家更为清晰地了解这个程我们将整个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这几个流程看似简单,但是实际走完流程需基本10年以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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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资金汇入项目方账户,递交材料,获得优先日

在该阶段,申请人需要在进行全面的评估后从众多的区域中心中挑选一个合适的项目,已确定好EB-5项目的投资人需要分别签署认购协议、托管协议(有托管账户才签)、基金发行备忘录,并将投资资金汇入到项目指定的监管银行。

等I-526签证审批(排期发生点)

首先,必须向大家解释I-526是什么,I-526是EB-5申请人递交给美国移民局(USCIS),用以证明申请人满足EB-5移民计划要求的申请。申请得到批复之后得到的就是I-526签证。I-526签证是有条件绿卡,申请美国移民首先获得的是I-526有条件绿卡,有条件的时间是两年,两年之后就能申请转换I-829无条件绿卡。拥有无条件绿卡之后就能像其他美国公民一样每隔10年更换一次新卡就可以了。

按移民局审案进度发布排期表

I-526获批之后就是等待签证配额。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会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国务院所寄出的文件包,申请人须在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资料。这一阶段一般需要16个月左右,但由于每年只发出10000个签证,加之近几年申请人数激增,移民排期越来越长,截止到2021年,刚刚审到了2014年的案子。这意味着中国投资者的参考排期基本都在10~14年。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如果孩子年龄临近21周岁,孩子就超龄,无法随同主申请人一起移民。

排期到了NVC付款预体检预约面签

如果你非常幸运,过了排期,你会收到来自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的体检通知。你的律师与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联系,获得移民签证申请办理案件编号,并代表申请者向NVC缴纳签证申请费。 告知面试时间后,申请人首先要去指定的体检医院做体检。

广州领馆面签

目前中国的EB投资者都是选择广州使领馆面签。广州领事馆处理中国大陆的所有移民签证申请,包括EB-5投资移民申请。2014年(公布数字的上一个财年),广州领事馆处理了8237份签证申请,4约占2014年全球EB-5签证配额的80%。剩下的20%包括美国境内EB-5投资者身份调整申请和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处理的领事馆签证申请。

获取移民签证并登陆美国

到了这一步,至少一只脚已经跨进了美国。

申临时绿卡

这里一定要注意,临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投资者应在到期日之前三个月提交I-829申请。区域中心将提供关于有限合伙企业、资本投资和间接就业的所有支持性证据。一旦I-829申请被提交给美国移民局,在您等待美国移民局正式批准时您的居留权延长1~2年。

两年后申i829解除临时绿卡条件

此处仅仅是让投资者延续1~2年的,等待永久绿卡。但是此处的细节我们仍然需要更多的资料。

i829审批通过获永久绿卡

一旦I-829 申请获得批准,投资者将获得永久绿卡。到了这一步,其实最后投资款是否能赎回已经不重要了。

申请投资赎回

极少数投资者的项目确实得到了很好的盈利,收回了投资款,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低价“移民美国,但是大多数投资者是不可能那么幸运的。

项目成功标准

美国移民法规定,每份投资移民申请必须2年创造至少10个工作机会。即通过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投资可以为美国就业市场增加10个工作机会,但这10个工作机会不一定是“直接创造”的,可以是“间接创造”的。根据移民法的规定,投资移民创造的工作机会必须是全职的工作机会。所谓全职是指是每周工作35个小时以上的工作岗位。但是众所周知,美国的工人的平均年薪高达35000美元,这意味着2年10个工作机会,仅仅工资薪金的支出就高达70万美元。投资者的50万人美元是绝对不可能实现就业创造的,因此大部分项目都会采取一个非常“聪明”的方法,那就是虚报就业,将整个工程项目连同项目会计、油漆工、图纸外包工程人员等毫不相关的人员也纳入其中作成报告。其中80万美元的区域中心项目大多可以计算间接就业,而直投就无法计算间接就业人数,需要申报实际的就业。

EB-5投资目前面临的困境

排期

排期可能是目前所有投资者面对EB-5投资的最大问题,老项目投资人排期,根据优先日的预测,最长可达10年以上。请大家注意了,目前所有的美国移民产品都存在较长的等待期。

新法案通过后的新项目排期

即使是新法案通过,目前排期仍然是EB-5产品的标配,基本不存在免排的情况。即使是EB-5区域中心直投,免排期也是一个动态流程。
只要美国移民法中“有每个国家的7%国别限额”仍然存在,就不可能“免排期”。
无排期,是指“当前纸面无排期”
当前:就是当月
纸面:是美国国务院发布的“签证公告牌”
无排期:是“签证公告牌”上显示为“Current”
举了例子。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22年7月“签证公告牌”上,EB-5的签证预留类别“无排期”,但是这个仅仅是一个纸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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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懂“纸面”很重要,签证公告牌所显示的排期数据,是根据当前NVC是否愿意接受新的签证申请为准的而大部分的时候,“纸面”排期都不能准确反映“现实”的排期状况。也就是等到你意识到“纸面”发生排期的时候,你在此之前递交的申请恐怕也都将会被纳入排期的队伍,而不是“无排期”。签证预留项目是“当前纸面无排期”,而不是“无排期”,更不可能是“免排期”。

哪些是“当前纸面无排期”项目?

简单讲,符合签证预留项目条件的,都是这类项目。各类预留分配如下:
  1. 乡村20%的签证配额,正常年份为2000张;
  1. 城市高失业区10%的签证配额,正常年份为1000张;
  1. 基建2%的签证配额,正常年份为200张;
  1. 3类TEA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的最低投资额为105万美金;
其中城市高失业区的TEA项目恐怕会数量最多,还是会最受青睐,这里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对投资人而言,城市项目风险小。
  1. 对区域中心而言,城市房地产项目运作管理和营销起来比较容易。
  1. 乡村项目,项目逻辑、募资逻辑和推广逻辑都与城市房地产项目大不一样,绝大多数的区域中心运作风险大。预计城市TEA项目的跑道会比较拥挤,“无排期”不会太长。乡村,应该是中短期内唯一不会太拥挤的跑道,但是乡村项目很难运作,需谨慎决定, “无排期”还取决于移民局/DOS态度。移民局/DOS未明确两件:
  1. 现有的老投资人能否适用预留的签证;
  1. 签证预留类别,是否也适用国别限额,也就是7%的限额。
移民法要求每个移民类别都应该适用7%的国别限额,也就是说上述的每年2000、1000和200张签证预留,应该分别对应每年140、70和14张预留签证给中国投资人,然后再分剩下的签证。“纸面无排期”能够维持的时间也不会太久。

多变的法案更新影响排期

由于EB-5新法案推翻了老法,因此由老法授权的区域中心们都必须获得新的授权,然后才能招募新的投资人。因此,即便你已下决心投资一个EB-5“无排期”项目,你也必须要等。而针对移民局这一政策,区域中心们正在发起诉讼反对。EB-5申请究竟以何种方式何时再重启,也还不确定。大概要到7月中,才会知道何时能投“当前纸面无排期”的EB-5项目了。你必须要意识到,EB-5是风险投资,一旦投出投资者的资金始终是暴露在风险投资之下,这时候你会发现,排期真的仅仅是EB-5的一个问题,项目本身的风险才是大问题。项目失败,基本什么都没了。

再投资风险

在I-526通过项目创造的就业完成创造2年10个就业后或 EB-5 投资者在两年的有条件居留期(即“维持期”)内,都须将其投资款维持在“风险投资”状态,那么为了保持资金处于“风险投资”状态,再投资是必要的。
再投资的期限一般为i829申请得到批准,拿到永久绿卡,才可以进行投资返还。你想象这需要多少年。怎样进行再投资,完全是项目方决定的。这意味着客户明明已经最终这笔钱能剩下多少,真不好说。对于投资者来讲,刚刚把钱从高风险项目中拿出来,还要再进入新的风险投资项目。很多投资者可能第一次投资并无风险,第二次就入坑了。

行业恩怨——城市派 VS 乡村派

EB-5从一开始的穷乡僻壤的扶贫计划,到现在的大地产的低息融资工具,中间最大的两步是间接就业的计算方式的确认和TEA认定的再定义。在一开始无人问津到现在中国大陆申请人挤爆签证名额,也是得益于项目的就业认定和目标就业区的重新定义,谁也不会去鸟不生蛋的地方投资实业类项目,而大都会地区的地产项目保值抗风险能力又被广大的华人所接受,那么自然而然,EB-5的利益就和大都会地区的地产开发商绑定了,越来越多的地产开发商也使用EB-5的便宜钱买地建楼。
帕特里克·约瑟夫·莱希(Patrick Joseph Leahy),作为老农参议员和EB-5区域中心法案的开拓者,当然不会愿意看大这种挂羊头卖狗肉,自己辛苦搞出来的扶贫经济促进方案被大地产商渔翁得利了。可惜的是,他最心爱的穷乡僻壤杰伊峰被证实是EB-5有史以来最大庞氏骗局,所以他老人家也没啥好说的了。穷乡僻壤的项目虽说是符合法案原有的宿命,可在经济和其他方面表现失灵,所以EB-5发展到今天的境地是不断适应市场的选择。这无疑也使得穷乡僻壤的利益被大范围的转移,说好的外国肥鸭拿来带动高贫困地区的就业和促进,结果都去曼哈顿当地产私募去啦。
最终,按立法初衷的乡村派和大房地产商的城市派,利益无法一直,导致行业矛盾无法调和。最终以川普任内移民局局长未接受国会授权为由终止了移民局颁布的涨价方案,导致双方彻底撕破脸,于是在2021年6月30号在国会预算案上拉下车,至此全行业停摆。经过一年的斗争妥协,最终新法案才于2022年5月15号正式恢复,让行业重现生机。

产品本身极低的成功率

所有的EB-5投资都是高风险私募基金产品,投资区域都是各州急需增加就业的区域。说白了就是老破小贫穷地区,本身要在这些区域实现投资盈利都是极具风险的项目,想要实现盈利基本不可能。外加大量项目管理方都存在内部腐败问题,比如“高薪管理人”,即使是区域中心直投也很难经得起他们这么耗费项目资金。这导致很多项目方抽干投资者资金之后直接宣布项目“倒闭”,投资者需要承担所有的损失。即使投资者需要找律师维权,难度也非常大,不仅需要搜集证据还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即使官司赢了,最后也拿不到钱和绿卡。

严格的资金和身份审查

从2012年开始,美国针对全球的投资者开始有初步的资金来源审查,到了2018年中美关系恶化开始,投资者的身份和资金审查已经成为很多中国投资者的噩梦。中国投资者由于收到中国外汇管制的原因很多都使用地下钱庄或者直接亲属对敲的模式获得外汇,因此很难通过SEC的反洗钱调查。而到了2020年,更是变本加厉,甚至一些正常资金也会被莫名其妙冻结。
同时由于很多中国高净值投资者均持有第三国护照,甚至改过名字,无法向美国海关人员解释清楚为什么会有双重身份因为被拒绝申请甚至被怀疑为国际逃犯。至于党政机关人员基本也已经被列入投资移民的红名单无法申请美国的投资移民甚至签证。

中国大陆投资者的超长排期

由于移民局每年只发出10000个签证,加之近几年申请人数激增,移民排期越来越长,截止到2021年,刚刚审到了2014年的案子。这意味着中国投资者的参考排期基本都在10~14年。即使2022年开始,所谓的“直投”没有排期,目前也是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就算真的没有排期,整个项目也存在非常长的行政流程,基本没有3~5年无法完成整个流程。

两党斗争下极其不稳定的政策

实际上美国的移民法案一直是美国共和党与民主党斗争的焦点,从1990年EB-5诞生的开始,这个法案一直是两党斗争的焦点,民主党就在1997年将该法案短暂暂停过一段时间。而2017年共和党领导唐纳德·约翰·特朗普(Donald John Trump)也拿该法案开刀,导致很多区域中心项目延期。实际上两党并没有哪一个政党真正偏袒EB-5投资,无论是关停还是开启都是仅仅为了满足自身的选票和政治利益诉求。

中美关系遇冷给投资者的带来的政治阴影

从2018年贸易站开始,中国投资者在美国已经开始不受欢迎了。两国之间的冲突已经日益加剧,随着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两国航班中断多年,外加全美范围内针对中国人的仇视不断加强,很多在美华人也受到极大的打击。这也直接导致了EB-5的签证使用数量创下历史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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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出海指南

目前,EB-5在资金出入境上有较大的争议。目前从业界有记录的2007年开始针对EB-5的资金来源问题,就有非常多的探讨。但是由于现有美国针对资金来源的解释越来越严格,以及中国政府对于居民外汇的管控不断加强。因此该产品在资金审查上面临巨大的压力。
早在2012年开始,美国就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的资金开始实施初步审查。但是在2015年以前并没有很多因为资金审查而发生的意外案例。但是自2018年开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不仅开始针对现有的EB-5投资者实施严格的资金来源审查还对过去案例进行调查,导致很多投资者不仅没有拿到绿卡甚至还面临牢狱之灾。当然,其中不少项目是因为涉及诈骗、洗钱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无论如何,EB-5的资金审查可以说是目前我们见过的所有投资移民中最为严格的,也是因为如此,目前EB-5的投资者在资金来源上就陷入了死循环。

中国投资者资金出海的困难点

由于中美两国之间在法律、金融制度、语言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中国投资者资金出海投入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难度非常大,无论是中国官方还是美国官方均设置有较大门槛,主要的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因此中国投资者在法律上来讲无法利用本国银行账户实现资金转移。从2018年开始中国央行加强了针对拆分换汇的监控和惩罚力度。中国投资者很难利用合法的方式从国内汇出EB-5投资款。
  1. 美国官方针对资金来源审查不仅仅着重于资金本身的合法性,还对其税务背景实施调查。针对无法解释来源的资金采取的措施为主动冻结没收。因此投资者一旦无法通过审查的成本非常大,头部投资机构对此非常审慎。
  1. 中国投资者因为长期在中国国内,习惯使用中国式思维管理财富,因此在资金划转、个人税务上较为随意,即使是正常资金也极有可能因为一些不符合美国相关法律而导致无法通过资金来源审查。
  1. 一旦遇上审查,最后面临的大多为资金冻结,投资者想要拿回资金非常困难。
美国的投资移民以及房地产的反洗钱流程是目前中国投资者的噩梦,就连很多正常资金也经常会被误杀,这也是为什么目前大部分中国投资者选择非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

哪些资金可EB-5的资金来源?

目前几个头部的EB-5项目方给中国投资者给出的指南上其实有较大的争议,而目前官方提供的几个来源均有争议。
  1. 工资收入:证据可能包括过去五年的商业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就业合同和W-2。但是目前中国境内投资者的工资证明在公证方面有较大难度,尤其是涉及完税证明着一块。因此一般都是港澳台投资者或者在境外有工作收入流水的投资者较容易通过。
  1.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证据可能包括至少前三年的投资账户文件和股票证书。但是中国境内证券账户的收入很难进行公证。而涉及美股以及港股投资的中国投资者由于当时资金出海均涉及使用找换店以及地下钱庄等对敲服务,因此公证难度非常大。
  1. 房产销售:证据可能包括契税证明或房产买卖协议。尽管有传闻已经移民海外的投资者可以一次性将国内房产卖出后获得外汇汇出,但是难度还是非常大,业界成功案例几乎为0,因为该方案需要外管局审批。因此中国投资者想要通过房地产销售获得的资金一般都是一些存量客户早期已经购买了合格的海外房地产比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房地产后进行销售获得的资金。而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房地产均有反洗钱门槛,因此难度非常高。
  1. 企业销售:证据可能包括企业的注册证书、表明企业价值的文件以及表明企业已被出售的文件。该方案的主要模式为赴美上市IPO所获得的资金,早期中国很多独角兽企业通过赴美或者赴港上市,持有股权的员工和确实通过该方案实现了投资移民。但是由于中国政府自2020年开始打击互联网企业开始,境外上市基本全部停止,而在美国国会提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之后,该方案基本被堵死。
  1. 杂项资金来源:这些包括遗产和诉讼判决,其合法性可以通过遗产文书和货币判决的认证副本来证明。捐赠的资金也是一种有效的资金形式,但文件必须证明资金是捐赠的,并且捐赠人是合法获得的。虽然看上去容易,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尤其是捐赠资金的来源证明非常困难,对于仅仅在中国国内拥有人民币资产的投资者尤为困难。
资金来源其实情况有很多,但是目前能够有足够的案例和操作可行性的方案仅仅以上5种方式。未来可以进行补充,我们不多做讨论。

哪些资金绝对不能成为EB-5的资金来源?

针对EB-5的资金来源禁止事项这一块我们主要提供了中国投资者经常触犯的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对敲和地下钱庄这一块。
  • 禁止股权投资的消费贷、经营贷进行投资。其实早在 2015 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以下简称“美国移民局”)突然改变了 EB-5 I-526 申请的审批政策和裁定标准。此次政策变更主要针对投资移民者使用未由投资者本人自有资产担保所得的贷款收益作为投资资金的资金来源。基本断绝了使用贷款这一条路,因为大部分中国投资者是没有本人名下的海外资产的,基本均需要中介方提供第三方资产做担保贷款,而内保外贷这条路也在2018年被终止。
  • 禁止使用对敲以及无来源的大额资金。这是目前发生事故最多的资金出海方式,由于大量中国投资者长期依赖对敲进行资金出海,无法在银行账户的姓名上对上号,因此无法出具合法的资金来源证明,往往被官方认定为非法资金。即使对敲的资金出局方为企业的对公账户也涉及税务和交易关联调查。
  • 禁止使用数字货币以及虚拟资产出售作为资金来源。北美一直被人误解为数字货币创业者天堂,但是EB-5属于传统的私募基金产品,因此在数字货币这一块并不是很友好。数字货币变现方式目前均为对敲或者C2C的模式出金,连美国的几大银行都拒绝,因此难度非常之大。就连北美的Coinbase官方也不对投资者资金来源的相关文件有效性作任何担保。同时,数字货币存在严重二次污染问题,可能原有的合规资金,因为参与数字货币交易,无法通过审查。
  • 禁止使用受限制的国家和地区银行账户。众所周知,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黑名单非常之多。大家所熟悉的很多南美、东南亚、中东等战乱国家以及被美国制裁的个人及企业实体非常多。连香港的部分官员的银行账户均在此黑名单内。其中包括柬埔寨、老挝、古巴、伊朗、缅甸等国家的银行账户。

目前业界针对中国投资者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目前提供给中国投资者的很多方案都是效率极低,时间周期极长的方案。这也是为什么现有仍在销售EB-5的投资移民机构开始转向其他没有外汇管制或者一些在海外的合格投资者。尤其是国内没有境外银行账户、境外资产和合格境外资金的投资者,我们极不推荐投资。不过针对一些确实有意向投资美国并且有坚强决心的投资者,我们仍然愿意为大家提供合理的方案作为参考。

大额境外保单退出(5年)

这条路是2012~2017年所有中国投资者EB-5投资者的主要资金来源,尤其是香港的大额保单,当时可以银联刷卡。2017是最后一年可以银联刷卡的时代,很多中国投资者也是在那个时候利用该渠道将资金合法转移出境。由于保单的最低退保时间为5年,因此很多投资者均采用该方案作为一些海外投资移民的资金积累渠道。但是如今伴随2020年新冠疫情之后,该方案已经退出。

境外地产中转(2年)

该方案的主要原理为使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境外房地产作为中转,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的地产在资金审查上仍然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尤其是一些与中国关系不错并且有较多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阿联酋等。目前大部分中介所争取的美国投资移民合格投资者均来自于以上国家资产的持有者。但是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房地产领域针对中国投资者并不友好,也有非常高的反洗钱门槛名,尤其是澳洲、北美、新加坡、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政策现在都有海外买家水。因此很多投资者基本使用一些进入门槛较低的境外房地产作为跳板,其中日本是目前最为主流的资金跳板地区,因为日本的房地产可以银联卡直接购买,尤其是东京的房地产流动性极高,成为很多中国EB-5投资者的最喜爱的跳板资产。

身份KYC指南

除了反洗钱和资金来源证明,EB-5项目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身份KYC,早期针对投资者身份并没有很严格的身份调查,只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即可。但是随着中美关系的恶化,越来越多的政治因素开始参与其中,导致很多投资人可能一出生就失去了参与很多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资格。而这些身份KYC审查不仅仅是EB-5投资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很多其他美国移民途径在最终身份获批之前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以及有中国共产党员身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2020年10月2日发出针对《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新的政策指引,明确指出,“一般而言,除非另有豁免,否则国内外共产党或其他极权政党(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成员,或与之紧密关联(affiliated with)的人,在申请移民时将不获受理。”由此将很多中国共产党员极其家属拒之门外。该法案直接导致很多中国高净值投资者转向其他产品。在中国,很多中国企业家出于经济原因不得已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是在移民的过程中形成两难问题,如果申明放弃党籍,国内的关联生意极有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处理不好极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如果不处理选择隐瞒,暴露非常容易,毕竟党员名单基本都是公开的,极有可能被美国遣返。而目前业界均采用申报因为经济原因加入共产党的说明书,或者让投资者加入国内的其他民主党规避相关制裁,但是这个方案并不完美,是否能通过基本看美国国土安全部脸色。

第三国更名及非更名护照人员

早在2007年开始,很多加勒比岛国比如圣基茨、圣卢西亚、安提瓜等国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销售廉价的本国护照。中国很多高净值投资者以及官员为了能够谋求一个安全的海外身份选择购买该系列产品作为一个保底的护照。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护照购买并无犯罪安全审查,很多南美毒枭以及中东恐怖分子均参与其中,而中国本身也有大量红色通缉令成员拥有这些护照。
而美国针对持有加勒比护照以及出生地不在这些岛国的投资人均会要求出具出生地的无犯罪证明,而且是近期的,尤其是针对改名护照的持有者均要求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理由。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也多次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干涉过很多EB-5区域中心项目。

受美国制裁以及其他限制人员

其实这个范围极其广泛,不仅包括很多受到美国制裁的国家、个人、经济实体还有很多同盟国家五眼联盟(FVEY)、北约(NATO)、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共同通缉的名单。其中针对中国的制裁实体以及关联人员非常多,具体可以参考维基百科。里面甚至还包含很多中国的企业以及高校。所以说制裁的范围非广泛。

现有移民美国的替代品的可能性方案

既然大路走不通,那么是否可以走小路?确实,目前业界有很多投资者希望可以寻找一条合适的替代方案移民美国,毕竟当今美国仍然是全球第一大强国,中国很多高净值客户在美国部署多年,不仅在当地有房地产甚至还有产业。而美国是目前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说放弃就放弃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也为大家提供一些业界的补救方案,但是这些方案代价极其高昂,看了看相比EB-5甚至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L1——仅仅是一个过度产品

L1签证是另外一种临时工作签证, 具体分为L-1A和L-1B。 两种签证适用于管理职位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跨国企业的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间调动。但是L1要获得合法身份,基本都要走EB-1C,这又回到了之前EB-1C的问题,门槛太高了大部分投资者够不着。

E2——一个遥遥无期的非移民替代品

美国小额投资人签证即“条约投资人签证”,是一种长期、可续签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无配额和排期限制。但是注意了E2不是绿卡,仅仅是一个签证,而且无法转美国的国籍或者绿卡,虽然E2可以实现投资者在美国正常生活,还可以让子女上公立学校,但是如果投资人想最终获得绿卡,那么只要其愿意,可以用E-2投资来作为EB-5投资的首付。说白了E2绕来绕去还是必须面对EB-5这个大魔头

EB-1系列———又是天方夜谭的梦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其实就是“杰出人才”移民,但是现有杰出人才的打分表极其严苛,基本上都是一些在专业领域有较大贡献的人士(奥运冠军、杰出教授、演艺圈明星等)。但是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讲一般的EB-1系列产品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因为判断是否为杰出人才的标准极其模糊,权利基本在移民局官员手里,个人的主观意志占比非常大。
而目前市面上很多投资者采用的是包装移民而非正常的申请手段,后续导致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很多投资者的包装一旦被戳破面临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而大家所津津乐道的EB-1C项目更是一个门槛远远比EB-5高的投资移民解决方案。确实,EB-1C没有排期,但是投资门槛极高,基本在100万美元左右。而EB1-C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对于投资者的身份有极高的要求,必须是杰出企业家,而且认证的难度非常大,而且都是要求在美国有关联公司。这意味很多投资人必须是能够有上亿身家才有操作的可能性,有这钱去哪里不好,非得来美国折腾。而几个实际案例基本不具备可参考性,普通投资者如果要达到EB-1C的投资方案基本非常困难。说白了,如果够不上EB-5,根本无需考虑这条路。

赴美生子——违法犯罪

确实,该方案在2020年之前为很多中产家庭赴美的最佳选择,其实就是利用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漏洞,“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但是目前赴美生子的风险已经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
在中国方面,由于很多赴美生子中心涉及辅助生殖技术的宣传,在2020年郑爽代孕事件之后,中国官方将已经将此类活动归类于非法业务,所以目前市面上所有的赴美生子广告均为个人或者来自香港的广告。正规的财富管理中心以及移民机构是不会触碰此类业务的。
而在美国方面,赴美生子目前造成的法律问题非常之多,大量华人月子中心其实是游走于法律的灰色边缘,而正规月子中心也不敢碰赴美生子这条红线。
因此大量的赴美生子均来自于第三方个人运营的华人月子中心,在安全、卫生和合法性等很多方面均有非常大的隐患,为了躲避当地警方的追查,很多月子中心建设在远离市区的郊区地带,产妇一旦发生意外,无法有足够的医疗能力应付。

工作签证(H1B&E-3)——几率相当于抽个彩票

其实这个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那就是去美国工作是否可以混绿卡?申请者至少需要拥有学士以上的学位,我相信这一步就过滤了好多投资者。因此工作签证的主体是在美国的留学生群体,而即使是这些英语一流,并且能够适应美国生存的年轻人,想要真正在美国获得H1B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很多人都嘲笑这个流程为抽彩票。可见这条路的机会是多么渺茫,基本沦为笑话。
其中还有一种特别的签证叫做E-3,是美国授予澳大利亚公民来从事特殊职业的授权。这些专业职业通常需要大学学位和学位水平的技能和知识才能履行该职位的职责。但是前提是必须拥有澳大利亚的公民身份。众所周知,澳洲的身份难度是比美国还要困难的存在,适应的投资者范围更是渺小。

其他移民美国的渠道——可操作性极低

随着投资移民这条路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讲越来越渺茫,很多非投资移民方案吸引力越来越大。美国的综合国力仍然是目前所有移民国家中顶尖的存在。业界想出了很多方案比如政治庇护,难民身份等方案,很多方案都是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尤其是一些违反中国和美国的方案本身的风险非常高。但是对于一些风险意识不足,资金较少的投资者具备极大的诱惑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非投资移民方案从所有的攻略中剔除,毕竟到了海外能活得像个人样的还真的只有有钱人。

资金出海指南

目前,EB-5在资金出入境上有较大的争议。目前从业界有记录的2007年开始针对EB-5的资金来源问题,就有非常多的探讨。但是由于现有美国针对资金来源的解释越来越严格,以及中国政府对于居民外汇的管控不断加强。因此该产品在资金审查上面临巨大的压力。
早在2012年开始,美国就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的资金开始实施初步审查。但是在2015年以前并没有很多因为资金审查而发生的意外案例。但是自2018年开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不仅开始针对现有的EB-5投资者实施严格的资金来源审查还对过去案例进行调查,导致很多投资者不仅没有拿到绿卡甚至还面临牢狱之灾。当然,其中不少项目是因为涉及诈骗、洗钱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无论如何,EB-5的资金审查可以说是目前我们见过的所有投资移民中最为严格的,也是因为如此,目前EB-5的投资者在资金来源上就陷入了死循环。

中国投资者资金出海的困难点

由于中美两国之间在法律、金融制度、语言文化等多方面的差异,中国投资者资金出海投入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难度非常大,无论是中国官方还是美国官方均设置有较大门槛,主要的难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因此中国投资者在法律上来讲无法利用本国银行账户实现资金转移。从2018年开始中国央行加强了针对拆分换汇的监控和惩罚力度。中国投资者很难利用合法的方式从国内汇出EB-5投资款。
  1. 美国官方针对资金来源审查不仅仅着重于资金本身的合法性,还对其税务背景实施调查。针对无法解释来源的资金采取的措施为主动冻结没收。因此投资者一旦无法通过审查的成本非常大,头部投资机构对此非常审慎。
  1. 中国投资者因为长期在中国国内,习惯使用中国式思维管理财富,因此在资金划转、个人税务上较为随意,即使是正常资金也极有可能因为一些不符合美国相关法律而导致无法通过资金来源审查。
  1. 一旦遇上审查,最后面临的大多为资金冻结,投资者想要拿回资金非常困难。
美国的投资移民以及房地产的反洗钱流程是目前中国投资者的噩梦,就连很多正常资金也经常会被误杀,这也是为什么目前大部分中国投资者选择非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

哪些资金可EB-5的资金来源?

目前几个头部的EB-5项目方给中国投资者给出的指南上其实有较大的争议,而目前官方提供的几个来源均有争议。
  1. 工资收入:证据可能包括过去五年的商业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就业合同和W-2。但是目前中国境内投资者的工资证明在公证方面有较大难度,尤其是涉及完税证明着一块。因此一般都是港澳台投资者或者在境外有工作收入流水的投资者较容易通过。
  1.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的证据可能包括至少前三年的投资账户文件和股票证书。但是中国境内证券账户的收入很难进行公证。而涉及美股以及港股投资的中国投资者由于当时资金出海均涉及使用找换店以及地下钱庄等对敲服务,因此公证难度非常大。
  1. 房产销售:证据可能包括契税证明或房产买卖协议。尽管有传闻已经移民海外的投资者可以一次性将国内房产卖出后获得外汇汇出,但是难度还是非常大,业界成功案例几乎为0,因为该方案需要外管局审批。因此中国投资者想要通过房地产销售获得的资金一般都是一些存量客户早期已经购买了合格的海外房地产比如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的房地产后进行销售获得的资金。而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房地产均有反洗钱门槛,因此难度非常高。
  1. 企业销售:证据可能包括企业的注册证书、表明企业价值的文件以及表明企业已被出售的文件。该方案的主要模式为赴美上市IPO所获得的资金,早期中国很多独角兽企业通过赴美或者赴港上市,持有股权的员工和确实通过该方案实现了投资移民。但是由于中国政府自2020年开始打击互联网企业开始,境外上市基本全部停止,而在美国国会提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之后,该方案基本被堵死。
  1. 杂项资金来源:这些包括遗产和诉讼判决,其合法性可以通过遗产文书和货币判决的认证副本来证明。捐赠的资金也是一种有效的资金形式,但文件必须证明资金是捐赠的,并且捐赠人是合法获得的。虽然看上去容易,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尤其是捐赠资金的来源证明非常困难,对于仅仅在中国国内拥有人民币资产的投资者尤为困难。
资金来源其实情况有很多,但是目前能够有足够的案例和操作可行性的方案仅仅以上5种方式。未来可以进行补充,我们不多做讨论。

哪些资金绝对不能成为EB-5的资金来源?

针对EB-5的资金来源禁止事项这一块我们主要提供了中国投资者经常触犯的一些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对敲和地下钱庄这一块。
  • 禁止股权投资的消费贷、经营贷进行投资。其实早在 2015 年,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以下简称“美国移民局”)突然改变了 EB-5 I-526 申请的审批政策和裁定标准。此次政策变更主要针对投资移民者使用未由投资者本人自有资产担保所得的贷款收益作为投资资金的资金来源。基本断绝了使用贷款这一条路,因为大部分中国投资者是没有本人名下的海外资产的,基本均需要中介方提供第三方资产做担保贷款,而内保外贷这条路也在2018年被终止。
  • 禁止使用对敲以及无来源的大额资金。这是目前发生事故最多的资金出海方式,由于大量中国投资者长期依赖对敲进行资金出海,无法在银行账户的姓名上对上号,因此无法出具合法的资金来源证明,往往被官方认定为非法资金。即使对敲的资金出局方为企业的对公账户也涉及税务和交易关联调查。
  • 禁止使用数字货币以及虚拟资产出售作为资金来源。北美一直被人误解为数字货币创业者天堂,但是EB-5属于传统的私募基金产品,因此在数字货币这一块并不是很友好。数字货币变现方式目前均为对敲或者C2C的模式出金,连美国的几大银行都拒绝,因此难度非常之大。就连北美的Coinbase官方也不对投资者资金来源的相关文件有效性作任何担保。同时,数字货币存在严重二次污染问题,可能原有的合规资金,因为参与数字货币交易,无法通过审查。
  • 禁止使用受限制的国家和地区银行账户。众所周知,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黑名单非常之多。大家所熟悉的很多南美、东南亚、中东等战乱国家以及被美国制裁的个人及企业实体非常多。连香港的部分官员的银行账户均在此黑名单内。其中包括柬埔寨、老挝、古巴、伊朗、缅甸等国家的银行账户。

目前业界针对中国投资者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目前提供给中国投资者的很多方案都是效率极低,时间周期极长的方案。这也是为什么现有仍在销售EB-5的投资移民机构开始转向其他没有外汇管制或者一些在海外的合格投资者。尤其是国内没有境外银行账户、境外资产和合格境外资金的投资者,我们极不推荐投资。不过针对一些确实有意向投资美国并且有坚强决心的投资者,我们仍然愿意为大家提供合理的方案作为参考。

大额境外保单退出(5年)

这条路是2012~2017年所有中国投资者EB-5投资者的主要资金来源,尤其是香港的大额保单,当时可以银联刷卡。2017是最后一年可以银联刷卡的时代,很多中国投资者也是在那个时候利用该渠道将资金合法转移出境。由于保单的最低退保时间为5年,因此很多投资者均采用该方案作为一些海外投资移民的资金积累渠道。但是如今伴随2020年新冠疫情之后,该方案已经退出。

境外地产中转(2年)

该方案的主要原理为使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境外房地产作为中转,目前很多发达国家的地产在资金审查上仍然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尤其是一些与中国关系不错并且有较多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阿联酋等。目前大部分中介所争取的美国投资移民合格投资者均来自于以上国家资产的持有者。
但是目前很多发达国家房地产领域针对中国投资者并不友好,也有非常高的反洗钱门槛名,尤其是澳洲、北美、新加坡、欧洲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政策现在都有海外买家水。因此很多投资者基本使用一些进入门槛较低的境外房地产作为跳板,其中日本是目前最为主流的资金跳板地区,因为日本的房地产可以银联卡直接购买,尤其是东京的房地产流动性极高,成为很多中国EB-5投资者的最喜爱的跳板资产。

身份KYC指南

除了反洗钱和资金来源证明,EB-5项目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身份KYC,早期针对投资者身份并没有很严格的身份调查,只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即可。但是随着中美关系的恶化,越来越多的政治因素开始参与其中,导致很多投资人可能一出生就失去了参与很多美国投资移民项目的资格。
而这些身份KYC审查不仅仅是EB-5投资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很多其他美国移民途径在最终身份获批之前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以及有中国共产党员身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2020年10月2日发出针对《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新的政策指引,明确指出,“一般而言,除非另有豁免,否则国内外共产党或其他极权政党(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成员,或与之紧密关联(affiliated with)的人,在申请移民时将不获受理。”由此将很多中国共产党员极其家属拒之门外。该法案直接导致很多中国高净值投资者转向其他产品。
在中国,很多中国企业家出于经济原因不得已选择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是在移民的过程中形成两难问题,如果申明放弃党籍,国内的关联生意极有可能受到影响,甚至处理不好极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如果不处理选择隐瞒,暴露非常容易,毕竟党员名单基本都是公开的,极有可能被美国遣返。而目前业界均采用申报因为经济原因加入共产党的说明书,或者让投资者加入国内的其他民主党规避相关制裁,但是这个方案并不完美,是否能通过基本看美国国土安全部脸色。

第三国更名及非更名护照人员

早在2007年开始,很多加勒比岛国比如圣基茨、圣卢西亚、安提瓜等国开始针对中国投资者销售廉价的本国护照。中国很多高净值投资者以及官员为了能够谋求一个安全的海外身份选择购买该系列产品作为一个保底的护照。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护照购买并无犯罪安全审查,很多南美毒枭以及中东恐怖分子均参与其中,而中国本身也有大量红色通缉令成员拥有这些护照。
而美国针对持有加勒比护照以及出生地不在这些岛国的投资人均会要求出具出生地的无犯罪证明,而且是近期的,尤其是针对改名护照的持有者均要求提供详细的说明和理由。同时,美国国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也多次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干涉过很多EB-5区域中心项目。

受美国制裁以及其他限制人员

其实这个范围极其广泛,不仅包括很多受到美国制裁的国家、个人、经济实体还有很多同盟国家五眼联盟(FVEY)、北约(NATO)、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共同通缉的名单。其中针对中国的制裁实体以及关联人员非常多,具体可以参考维基百科。里面甚至还包含很多中国的企业以及高校。所以说制裁的范围非广泛。

现有移民美国的替代品的可能性方案

既然大路走不通,那么是否可以走小路?确实,目前业界有很多投资者希望可以寻找一条合适的替代方案移民美国,毕竟当今美国仍然是全球第一大强国,中国很多高净值客户在美国部署多年,不仅在当地有房地产甚至还有产业。而美国是目前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说放弃就放弃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也为大家提供一些业界的补救方案,但是这些方案代价极其高昂,看了看相比EB-5甚至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L1——仅仅是一个过度产品

L1签证是另外一种临时工作签证, 具体分为L-1A和L-1B。 两种签证适用于管理职位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在跨国企业的美国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间调动。但是L1要获得合法身份,基本都要走EB-1C,这又回到了之前EB-1C的问题,门槛太高了大部分投资者够不着。

E2——一个遥遥无期的非移民替代品

美国小额投资人签证即“条约投资人签证”,是一种长期、可续签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无配额和排期限制。但是注意了E2不是绿卡,仅仅是一个签证,而且无法转美国的国籍或者绿卡,虽然E2可以实现投资者在美国正常生活,还可以让子女上公立学校,但是如果投资人想最终获得绿卡,那么只要其愿意,可以用E-2投资来作为EB-5投资的首付。说白了E2绕来绕去还是必须面对EB-5这个大魔头

EB-1系列———又是天方夜谭的梦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其实就是“杰出人才”移民,但是现有杰出人才的打分表极其严苛,基本上都是一些在专业领域有较大贡献的人士(奥运冠军、杰出教授、演艺圈明星等)。但是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讲一般的EB-1系列产品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因为判断是否为杰出人才的标准极其模糊,权利基本在移民局官员手里,个人的主观意志占比非常大。
而目前市面上很多投资者采用的是包装移民而非正常的申请手段,后续导致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很多投资者的包装一旦被戳破面临的可能是牢狱之灾。
而大家所津津乐道的EB-1C项目更是一个门槛远远比EB-5高的投资移民解决方案。确实,EB-1C没有排期,但是投资门槛极高,基本在100万美元左右。而EB1-C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对于投资者的身份有极高的要求,必须是杰出企业家,而且认证的难度非常大,而且都是要求在美国有关联公司。这意味很多投资人必须是能够有上亿身家才有操作的可能性,有这钱去哪里不好,非得来美国折腾。而几个实际案例基本不具备可参考性,普通投资者如果要达到EB-1C的投资方案基本非常困难。说白了,如果够不上EB-5,根本无需考虑这条路。

赴美生子——违法犯罪

确实,该方案在2020年之前为很多中产家庭赴美的最佳选择,其实就是利用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的漏洞,“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但是目前赴美生子的风险已经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
在中国方面,由于很多赴美生子中心涉及辅助生殖技术的宣传,在2020年郑爽代孕事件之后,中国官方将已经将此类活动归类于非法业务,所以目前市面上所有的赴美生子广告均为个人或者来自香港的广告。正规的财富管理中心以及移民机构是不会触碰此类业务的
而在美国方面,赴美生子目前造成的法律问题非常之多,大量华人月子中心其实是游走于法律的灰色边缘,而正规月子中心也不敢碰赴美生子这条红线。
因此大量的赴美生子均来自于第三方个人运营的华人月子中心,在安全、卫生和合法性等很多方面均有非常大的隐患,为了躲避当地警方的追查,很多月子中心建设在远离市区的郊区地带,产妇一旦发生意外,无法有足够的医疗能力应付。

工作签证(H1B&E-3)——几率相当于抽个彩票

其实这个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那就是去美国工作是否可以混绿卡?申请者至少需要拥有学士以上的学位,我相信这一步就过滤了好多投资者。因此工作签证的主体是在美国的留学生群体,而即使是这些英语一流,并且能够适应美国生存的年轻人,想要真正在美国获得H1B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很多人都嘲笑这个流程为抽彩票。可见这条路的机会是多么渺茫,基本沦为笑话。
其中还有一种特别的签证叫做E-3,是美国授予澳大利亚公民来从事特殊职业的授权。这些专业职业通常需要大学学位和学位水平的技能和知识才能履行该职位的职责。但是前提是必须拥有澳大利亚的公民身份。众所周知,澳洲的身份难度是比美国还要困难的存在,适应的投资者范围更是渺小。

其他移民美国的渠道——可操作性极低

随着投资移民这条路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讲越来越渺茫,很多非投资移民方案吸引力越来越大。美国的综合国力仍然是目前所有移民国家中顶尖的存在。业界想出了很多方案比如政治庇护,难民身份等方案,很多方案都是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尤其是一些违反中国和美国的方案本身的风险非常高。但是对于一些风险意识不足,资金较少的投资者具备极大的诱惑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非投资移民方案从所有的攻略中剔除,毕竟到了海外能活得像个人样的还真的只有有钱人。

总结

美国是一个让所有高净值人群向往的地方,无论是其高速发展的经济还是开放自由的社会都让无数投资者向往。EB-5作为一个具有30年历史的成熟投资移民方案目前被无数的发达国家所效仿,而这个投资移民法案的兴起和衰落正好对应美苏冷战结束,全球化的开始以及中美对抗过后全局逆全球化的开始。
过去的EB-5没有这么多条条框框的反洗钱和身份KYC,美国人很欢迎他们。但是随着中美关系的冷却,EB-5更多地被用作政治筹码,不断地给投资者制造麻烦。而经过整整3年的疫情,大量的中国投资者已经很难具备EB-5的投资能力了,自然该产品的热度已经无法和过去相比。
但我们可以从这个产品中看出,一个优秀的投资移民产品不可能永远优秀,它更像是一种机会,早做准备的人抓住了,但是没有做准备的人就只能看着它从自己的手中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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